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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適度武力必要 暴動黑手要負全責

2019-06-14

【文匯網訊】金鐘「反移交」暴動發生後,昨日,反對派大舉指責警方使用過度武力,《蘋果日報》更大篇幅刊登警方施放催淚彈等行動照片,一時間有輿論矛頭指向了維護治安秩序的警隊。然而,這種所謂質疑和譴責,難道是公平合理、符合事實和於法有據的嗎?答案是不。

毫無疑問,前天由晨至暮發生在金鐘龍和道、夏慤道的一幕幕,大批示威者和警方人員對峙衝突,其間有人倒地、有人受傷、有人流血,據警方昨日數字,現場共施放了一百五十枚催淚彈、二十發鋼珠布袋彈、數發橡膠子彈。與暴亂規模和激烈程度相比,這的確是最低限度的武力。人們不能只看錶面和只講數字,人們更必須問一問:這是一場什麼性質的示威活動?執法警員又是在什麼情況下使用武力的?示威者是否如《蘋果日報》所言「手無寸鐵」、執法警員又是否如此兇狠對待學生?

就有關問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在記者會上清楚解釋,當日中午,警方發現有地盤的鐵枝和木板被偷走,附近路面有磚頭被掘起;下午三時多,大批示威者有組織地在不同地點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向警察投擲磚頭、鐵枝、木板、鐵馬等,警務人員在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才使用武力驅散人群及控制場面。盧偉聰還指出:前天行動中所用的裝備,與海外執法機構處理同類暴動所用的裝備相似,全部都是低殺傷力武器,包括警棍、胡椒噴霧、催淚水劑、手擲催淚彈、胡椒彈、布袋彈及橡膠彈。

這就是所謂「過度武力」的真相。過程中,警方的確有使用武力,但這是面對暴徒衝擊、挑釁以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下被迫使用的武力,而且並沒有超越國際執法標準的低度武力。正如一些市民昨日所指出,類似前天的暴力衝擊,換了是外國軍警,早就開槍了。

警隊是本港維護社會秩序的執法力量,是市民安全和社會安寧的守護者,維持治安、制止暴動是他們不可推卸的、法定的權力和責任。如果有類似前天金鐘暴動的事件發生,警員只是躲在警署和總部,或者只是虛與委蛇,拿着警棍盾牌虛晃幾招就龜縮回去,任由手持利器的暴徒用「鐵馬」築路障堵塞全港交通、任由暴徒投擲自製燃燒彈引起火警、任由暴徒粗口辱罵以至追打警察,那麼,市民是否就會認為香港很安全?自己天天活在暴動陰影之下很開心?還是反過來會覺得警察「冇鬼用」、香港不安全?投資者還會放心對這個「不設防城市」投資?國際金融中心的美譽又是否還能保持?

重要的是,當然沒有人願意看見日前金鐘煙霧瀰漫、呼喝震天的場面再發生,更沒有人願意看到青年學生倒地受傷流血或被拘捕,但這一切不幸,該被批評譴責的不是警方、不是執法人員,而是策劃、組織和實施這一場暴動的激進反對派和他們的幕後「黑手」。

來源:大公報6月14日社評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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