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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舉行

2019-06-16
各投票站於上午9時開始運行,晚18時停止投票(澳門政府新聞網)

各投票站於上午9時開始運行,晚18時停止投票(澳門政府新聞網)

【文匯網訊】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16日上午開始投票。由400人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344名選委,將由5700多名投票人投票選舉產生。

據新華網報道,當天上午9時起,參加選委選舉的投票人陸續來到由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所設的3個投票站投票,投票站將開放至下午6時。投票結束後,隨即啟動電子點票程序。當天選舉產生的344名選委來自7個界別或界別分組,共有350人符合參選資格。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根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4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分別由來自工商、金融界的120人,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體育界的115人,勞工界、社會服務界、宗教界的115人,以及12名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代表14人,市政機構代表2人,以及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代表22人組成。

今年2月4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頒布行政命令,將6月16日定為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組成,專為選出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而設。選委會任期5年,自選委會委員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算。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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