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圍繞修例的風波仍未平息。反對派除了要求林鄭月娥下台,把鬥爭矛頭更多指向警方,提出取消暴動定性、不檢控示威者、追究開槍責任、警方道歉等無理要求。反對派除了藉機打擊警方執法權威和聲譽,進一步破壞特區政府管治威信,更居心叵測為「違法達義」正名。圍繞修例的是是非非各方可以慢慢檢討總結,但一些底線必須堅守,警隊的執法權威和聲譽不容損害,「違法達義」不容借屍還魂,法治精神不容踐踏。
港人一向擁有遊行、示威、請願的自由,這種自由為法律所保障,但也必須在法律範圍內和平進行。6月12日的反修例活動,出現大量違法暴力行為,這是不爭的事實。示威者強行阻斷交通要道,向警方擲磚頭,以鐵支、鐵馬、木板攻擊警察,衝擊警方防線,把警察打得血流滿面,這些行為算不算違法、算不算暴力,相信香港市民自有公論。
對於違法暴力行為必須堅決執法,不能因違法者是示威者就可網開一面,美國如此,法國如此,英國如此,香港當然也須如此。因為執法的需要而動用最低限度的必要武力,拘捕和檢控違法者,也是國際慣例。在法國黃背心運動中,法國政府嚴正表示對暴力行為零容忍,警方使用催淚彈、水炮對付示威者,還動用軍隊、安全部隊參與鎮暴,僅2018年12月22日一天就逮捕220人。在美國佔領華爾街運動中,警方曾出動騎警、警犬平暴,大批示威者最後被判刑。在2011年8月倫敦騷亂事件中,前倫敦市長利文斯通公開表示:「使用水炮對於那些縱火行為將會非常管用。」
對於違法暴力行為必須嚴厲譴責和追究,西方如此,香港也不能例外,不能搞雙重標準。在倫敦騷亂中,英國首相卡梅倫譴責騷亂者:「你們將知道法律的威嚴,如果你的年齡讓你實施了這些犯罪,那麼你們也足夠面臨懲罰。」香港社會應該反思,反對派的違法暴力行為是否應該受到譴責和懲處,他們是否應該對社會動蕩負上責任?要求忠於職守、依法履責的香港警方道歉,要求追究正當執法者的責任,公理何在,法理何在?把警隊打趴下,符合誰的利益?
香港法院對「非法佔中」和旺角暴動一系列案件的判決昭示,「違法達義」不是「免罪金牌」,違法就是違法,犯罪就是犯罪,必須受到法律制裁。反修例示威中,「違法達義」借屍還魂,如果不將其關進法律的籠子,勢必打開暴力犯罪的潘朵拉盒子,對「非法佔中」撥亂反正的成果將付諸東流,香港法治也將再受重創。
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是香港核心價值中的核心價值,是香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也是香港必須嚴防死守的底線。香港有世界上最好的治安,有最好的警隊,值得港人珍惜。踐踏警隊執法權威和聲譽,縱容暴力違法,坐視「違法達義」死灰復燃,就是踐踏法治,香港社會對此必須堅決反對!
來源:大公報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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