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馬靜 北京報道)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27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介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日前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發佈實施,督察結果作為對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他還表示,在《規定》貫徹落實過程中要進行雙查,既查生態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又查違法違規決策者和監管者;既查不作為、慢作為,又查亂作為、濫作為,特別是以督察整改為名行「一刀切」之實的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此外,還要堅決查處以追責代替整改、問責泛化簡單化的「一刀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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