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李家超: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會干犯嚴重罪行

2019-07-02
李家超(左)表示,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已干犯一系列嚴重罪行(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林良堅攝)

李家超(左)表示,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已干犯一系列嚴重罪行(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林良堅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對於昨日有示威者攻擊警察、強行闖入立法會大樓並大肆破壞的暴力行為,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稱,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已經干犯了一系列很嚴重的罪行,包括觸犯《公安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以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李家超表示,任何人如違反了立法會規則,進入立法會範圍,已經是犯了法,最高可判監三個月。 在《公安條例》下,亦有「強闖」之罪行,最高刑罰(判監)兩年。《刑事罪行條例》中,涉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傷害他人身體等等的罪行,這些都是嚴重的罪行。

李家超又表示,從這幾天的連串事件可以看到,社會上有一撮人士是有暴力傾向的,提醒市民要小心參加任何公眾活動,小心別有用心的人士,製造出傷害他人身體或者嚴重破壞社會安寧。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glory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