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財政部等部門近日下發《關於規範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單位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規定領取伙食補助費。除確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單位按規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費用自行解決。出差人員需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當提前告知控制標準,並向伙食提供方交納伙食費。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規定領取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並有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準;沒有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的50%交納。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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