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本東京電力公司7月31日召開董事會,正式決定報廢福島第二核電站的全部4座反應堆,相關費用總額將超過4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54億元),預計需超過40年時間才能完成全部報廢。
據海外網8月1日報道,綜合日本共同社、《產經新聞》8月1日報道,東京電力公司7月31日稱,福島第二核電站的設施拆除費、解體費約2822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78億元),還有使用後的核燃料再處理費用等127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81億元)。相關費用總計超過4000億日元。時間上來講,需花40年以上。
7月31日,東京電力公司社長小早川智明向福島縣知事內堀雅雄彙報了相關決定。內堀表示:「(報廢工作)將是慢慢長路,請做好相關工作。」小早川回應稱:「希望讓當地安心,推進工作。」
同日,富岡町議會議長塚野芳美也對東京電力公司提出建議:「實行報廢計劃時,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希望不加隱瞞地提供信息。」
東京電力公司還發佈了2019財年第一季度(4至6月)合併財報。其中記錄了發電設備及核燃料等損失額,有956億日元的額外損失。
東京電力公司稱,就報廢所有相關費用,該公司已準備好了約2163億日元,剩下的約1934億日元將利用日本的反應堆報廢會計制度,在今後10年分期償還。
日媒稱,此次報廢估算並未包含東京電力公司計劃新建的福島二核乏燃料貯藏設施,相關費用有可能進一步增加。
據悉,福島第二核電站於1982至1987年陸續開始運轉。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發生時,全部4座反應堆都處於運轉狀態,其中,第1、2、4號機因地震和海嘯一度喪失冷卻功能,但最後成功實現了安全停運。
受地震影響,福島縣第一核電站嚴重損毀,大量輻射物質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和海水。雖然福島第二核電站免受大規模影響,但福島縣當地官員和民眾一直強烈要求報廢第二核電站。2018年,小早川與福島縣知事內堀雅雄會面,後者再次要求東電廢棄福島第二核電站,稱這是「福島縣居民的強烈願望」。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