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搗港獨武器庫 「黑衣口罩黨」圖阻警押8疑犯回署

2019-08-02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鄺福強、文森)繼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上月偵破「港獨」炸彈工廠和物資庫,沙田警區昨日在火炭一工業大廈,意外踢爆「港獨」組織另一個武器庫,搜出一批攻擊性武器和物資,拘捕7男1女,包括已被特區政府取締的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他們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爆炸品及無牌售賣第一部毒藥。大批「黑衣口罩黨」聞風分別包圍沙田警署和工廠大廈現場,阻止警方押解疑犯回警署,防暴警出動守護現場。

■警方在火炭工廈搗武器庫,拘捕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獨梟」陳浩天及其他「獨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警方在火炭工廈搗武器庫,拘捕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獨梟」陳浩天及其他「獨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消息稱,沙田警區人員昨日巡經沙田火炭坳背灣街喜利佳大廈,發現數名男子形跡可疑,懷疑有人企圖爆竊,於是上前截查,有人聲稱在上址工作,警方於是根據線索登樓調查,在一個單位發現存放可疑物品,於是由沙田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檢弓箭頭盔口罩等物品

探員在單位內發現弓箭、頭盔、口罩等物品,類似的武器在過去的數次暴力衝擊警方防線時曾出現,警方懷疑現場單位是有「港獨」背景的暴徒其中一個物資倉庫。

探員隨後在現場扣查8名男女,當中包括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警方昨晚陸續由現場帶走疑犯。大批「黑衣黨」戴上口罩,在網上鼓動同黨到現場盲撐,試圖阻止警方帶走疑犯。

數百人叫囂 木板堵大閘

警方在火炭工廈搗武器庫,大批示威者聞風而至包圍警方。網上圖片

警方在火炭工廈搗武器庫,大批示威者聞風而至包圍警方。網上圖片

另有數百人則包圍沙田警署叫囂「放人」,又用木板堵塞警署停車場大閘,阻止警方押送疑犯回警署。

另一方面,警方出動防暴警到火炭現場戒備,護送警車離開現場,至今日凌晨雙方仍在對峙中。

據悉,荃灣和火炭區的工業大廈,近年一直是「港獨」組織的物資倉集中地。2016年至2017年,「港獨」組織「本民前」的總部亦設在火炭一個工業大廈內,近年則轉移到荃灣區。「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綫」則在不同倉庫輪流擺放物資,以防被「一鋪清倉」。曾有人以環保物資的名義作掩護,2016年「旺暴」後,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曾搜查葵涌一工廈單位,搜出利刀和化學物品。

至7月20日,即「民陣」發起遊行前夕,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在荃灣德士古道隆工廠大廈一劏房單位,搗破「港民陣」的物資倉庫和炸彈工場,探隊在「民陣」遊行前採取行動,持法庭搜查令入內搜查,檢獲數公斤TATP烈性炸藥,另有10枚土製燃燒彈、一罐電油、3支鏹水、彈叉、利刀、鐵通及頭盔、印有「香港民族陣綫」的T恤、手套、反修例標語和揚聲器等。

警方在火炭工廈搗武器庫,大批示威者聞風而至包圍警方。網上圖片

警方在火炭工廈搗武器庫,大批示威者聞風而至包圍警方。網上圖片

這是本港警方有史以來檢獲的最大批TATP炸藥,不排除狂徒用來向警方發動致命攻擊。

警方在該案中先後拘捕4名男子,包括盧溢燊(27歲),人稱阿湯,是「港民陣」的主腦之一。其餘疑犯分別為綽號「藍精靈」的「學生獨立聯盟」骨幹鄧梓聰(25歲)、25歲「港獨」分子侯×宇,以及28歲男子陳×傑,四人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其中盧已被落案起訴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目前還柙候訊,其餘3人准以保釋候查,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涉家中自製煙彈 圍城三母子落網

■兩名涉案女子被蒙頭押走。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兩名涉案女子被蒙頭押走。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俗稱「O記」的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根據線報追查昨日下午掩至天水圍天瑞邨一單位搜查,揭發一個「家庭式」煙霧彈製造中心,拘捕一名無業漢及其母親和妹妹,初步懷疑有人在家中自製煙霧彈,以供應給暴徒襲擊警方防線。

被捕3人包括一名28歲的無業男子,其47歲母親及23歲妹妹,3人俱暫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罪名被帶署扣查。

警方懷疑有關爆炸品涉及近期連串示威中的暴力衝突場面中,有暴徒曾使用擲向警方防線的煙霧彈,早前天水圍警署外有私家車發射的煙花爆炸品事件也是調查方向之一。

警方將調查3人的背景、製造爆炸品的動機等方向作跟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涉案被捕。

檢30枚已製成煙霧彈

現場檢獲的爆炸品包括有約20枚至30枚已製成的煙霧彈,一批半製成品,一批鉀粉、鎂粉等製彈用原材料,及一批製造工具等。檢獲的煙霧彈威力,要待爆炸品處理組人員檢驗確定。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早前根據線報,深入追查後鎖定目標,至昨日下午約4時50分,探員採取行動,掩至天水圍天瑞邨瑞滿樓的目標單位搜查,在屋內檢獲上述一批煙霧彈爆炸品。由於恐有爆炸危險,警方立即召來爆炸品處理組人員,即場檢查懷疑爆炸品後,並將部分有即時危險的物品檢走處理,其餘暫無即時爆炸危險的證物,則由探員檢走作進一步化驗。

至晚上探員先後將3名涉案男女蒙頭帶署扣查,其中男疑犯雙手要用布包裹押走。

資料顯示,一名21歲公開大學男學生,2015年立法會二讀《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在金鐘被警員搜出1公斤「煙霧餅」,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指從庭上播放點燃2克的「煙霧餅」的片段可見,爆炸品已冒出大量白煙,而被告當時攜有1公斤「煙霧餅」,因此是次控罪嚴重。而法例本訂明非常嚴厲的罰則,唯一能接納的量刑理由是被告管有而非點燃爆炸品,因此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是為了「保障公眾,執行公義」。被告其後就刑期及裁決提出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責任編輯:陳西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