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8月5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某弟故意殺人一案,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鑒定稱被告人萬某弟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據中新網援引據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8月5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某弟故意殺人一案。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萬某弟及其辯護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據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萬某弟產生殺人想法後,於2019年5月24日購買尖刀等,到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萬達廣場附近尋找作案目標。期間,萬某弟見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遂尾隨在三人身後伺機作案。當行至和昌集團施工工地西門口時,萬某弟持尖刀往沈某某頸脖處連刺數刀,之後逃離現場。沈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刺傷全身多處致大出血死亡。經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萬某弟患有雙相情感障礙,案發時處於緩解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完整,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審中,檢察院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萬某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該案鑒定人員依法出庭作證,就鑒定的過程、結論等問題作了解釋說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相關證據,並發表了庭審意見;萬某弟進行了最後陳述。最後,法庭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被害人家屬、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人士5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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