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8月6日,根據廣東省公安廳統一部署,深圳市公安局結集1.2萬名警力於寶安區海濱廣場進行練兵。昨日(8月10日),與香港一海之隔的深圳灣口岸附近亦見到大批武警集結,舉行演習。
有網民在微博透露,受深圳灣體育中心機密軍事行為影響,深圳灣周邊道路將不定時實行軍事交通管制。科苑南路一度封閉。另有網民說:「剛路過深圳灣口岸,望海路都是武警車隊。」
此外,深圳羅湖和福田區昨日亦見到大批武警集結,大量裝甲車和警車在街上行駛。目擊網民表示:「現在深圳的武警部隊光水炮車和裝甲車數量就得有200以上,大量集中於羅湖等地,」有網民直指處理暴亂,武警更專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
有分析人士指,在香港局面無法控制的時候,基本法除了規定可以出動解放軍駐港部隊之外。事實上,中央亦可考慮公安或武警來港支援,因為一旦基本法第18條被引用,全國性法規在港執行,武警可抵港擔當支援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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