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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事件疑點重重!

2019-08-13
■上圖為網傳女事主受傷後,布袋彈攝着眼罩情況。下圖則為電視新聞第一時間拍到女事主受傷後,眼罩上未明顯見攝着布袋彈。

■上圖為網傳女事主受傷後,布袋彈攝着眼罩情況。下圖則為電視新聞第一時間拍到女事主受傷後,眼罩上未明顯見攝着布袋彈。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尖沙咀警署外女子「爆眼」事件又被縱暴媒體大做文章,憑網傳「眼罩攝布袋」圖片,圖文並茂指為警方布袋彈所傷,未審先判指責警方濫用武力,藉詞發起萬人「黑警還眼」行動,癱瘓香港機場運作。警方昨日重申,目前不能確定女子眼睛是被何物所傷,當中疑點重重,包括電視圖像、網傳圖片不一致,而女事主受傷時,增援的警員也未到場。綜合電視台直播畫面顯示,女事主受傷時眼罩上並無布袋彈,網傳圖片上眼罩上的布袋彈來源撲朔迷離。

網友自發澄清事件

網友自發澄清事件


事發時警支援人員未到

警方昨多次被追問女子在尖沙咀警署外巴士站遭射傷右眼一事,又質問開槍警員是否違反指引及會否停職調查等。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表示,有留意女示威者眼睛受傷的相關信息及相片,但發現有相片顯示眼罩有懷疑布袋彈,也有相片則顯示眼罩無布袋彈,故網上所傳遞相片的真實性需進一步核實。

麥展豪指,有社交媒體指女示威者眼部是遭布袋彈槍射傷,但與同袍所講的情况不同,因事發時現場有暴徒正包圍尖沙咀警署攻擊,有人擲燃燒彈及用彈叉射鋼珠,麥強調,警方亦希望能確定事件原因,目前首先要有報案人讓警方可以繼續搜集證據,亦希望任何有相關資料者或目擊事發經過的記者向警方提供資料。

網友自發澄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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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根據初步資料顯示,當時尖沙咀警署遭大批暴徒包圍衝突及投擲燃燒彈導致有警員燒傷,以致需要增援,支援人員大約於晚上7時30分始抵達警署,但女事主受傷的時間則是在此之前,故當時警方支援人員還未到場。

有自稱醫護稱彈珠傷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翻查不同媒體資料,發現救護員接觸女事主時,現場一段彌敦道並無警員,另有線新聞人員拍攝到受傷女示威者所戴眼罩是無布袋彈,明顯與網傳相片不同。

此外,網上有自稱協助女示威者的醫護人員稱,X光照片證實女示威者的傷勢是被彈珠射傷,但傷者不報警。電視畫面顯示,女事主所在的有蓋巴士站對面,有大批暴徒匿在花槽後向警署射彈珠。有資深警員指,布袋彈的作用是非穿透力武器,即使有發射布袋彈,但在十多米距離不可能射穿眼罩。

另外,暴徒當晚向警署內擲燃燒彈,警方翻查尖沙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警員是遭燃燒彈爆出火球吞噬身體,造成二級燒傷。該名警員憶述道:「當時我真係覺得自己會死......」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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