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剛
內地記者陳曉前20日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遭「黃媒」記者圍攻,質問她為何影行家的照片。這些「黃媒」記者的言行令人啼笑皆非。做記者又不是做賊,為何擔心上鏡?咁驚青,不如蒙面採訪?
記者行使輿論監督的第四權,求真求實,光明正大。有圖有真相,記者可以拍攝其他人和事,但從來未聽說過不准其他人拍攝記者,更不要說在官方記者會的公開正式場合不准拍攝記者。美國白宮記者會、外國記者會記者上鏡俯拾皆是,實在不明白香港「黃媒」記者對上鏡為何要這麼大反應?如果拍攝的是BBC、CNN,這些「黃媒」記者不知還會不會這麼窮凶極惡,敢不敢逼人家出示記者證?
清朝的時候,有老百姓視照相為洪水猛獸,害怕被相機攝走魂魄;今天非洲某些部落還有這種情況,香港的「黃媒」記者恐怕不會如此愚昧,只是他們的靈魂如何,只有他們自己才清楚,否則為什麼要擔心被拍攝? 他們出席政府記者會、警方記者會,老是叫別人「講人話」,有沒有想過要尊重媒體的專業操守、保持客觀冷靜的報道和提問?他們視新聞採訪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同時質疑乃至想剝奪不同政見媒體的採訪權,連記者影相都想干涉,都要經他們批准;內地記者被禁錮毆打,這些「黃媒」記者有第一時間跳出來譴責暴徒打壓新聞自由嗎?
此次反修例暴力風波的一個共同現象,就是黑衣人最驚被人影相,個個蒙面。襲擊警方、將國旗丟落海的黑衣人蒙面,「民間記者會」的主持人蒙面,投訴警方濫權的人也蒙面。「黃媒」記者似對被人影相也如驚弓之鳥,何不也蒙面採訪、蒙面出席記者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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