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一位16歲男學生年初在寓所內被搜出多支槍械、胡椒噴霧和易燃粉末等違禁武器,他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管有爆炸品和管有違禁武器共三罪。裁判官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參考感化報告,下令男生遵守一年感化令,期間須按感化官要求,參與一些有助更生的社區服務計劃。
鑑於區域法院現正審理一宗有關電槍案件,聆訊中各專家證人對電槍定義有所爭議,控方申請修改控罪,不起訴男童管有2支電槍,其餘控罪維持。
被告冼釗霆承認2019年2月20日,在香港島西灣河太安樓一單位無牌管有一支長槍型氣槍連6個彈夾、一支胡椒噴霧。
冼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86克粉末內含硝化纖維素、101支電火柴、一個無線發射器及一個連同2個電池的無線接收器,部分違禁品為易燃物或有爆炸性。冼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3把以彈簧露出刀刃的刀及一把重刀力。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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