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今日(3日)上午被警方拘捕,涉嫌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提訊,林朗彥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指定時間要到長沙灣警署報到,及要遵守宵禁令等。
林朗彥夥同黃之鋒及周庭,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早前法院已決定將黃之鋒及周庭的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提訊,兩人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亦要遵守宵禁令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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