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曾宣揚「港獨」的劉頴匡去年報名參選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新界東議席的補選,惟選舉主任認定他立場不符合參選資格,裁定其提名無效,並認為他只是臨時改變說法以符合「政治現實」。對於劉頴匡提出的選舉呈請,高等法院今日(13日)判劉頴匡勝訴,同時認為在那次補選中當選的范國威並非適當地當選,至於是否失去議席則視乎特區政府是否會提出上訴。
高院亦表明,此案判決參考了早前「港獨」分子周庭的選舉呈請案例,認為即使選舉主任可依照法例判定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但需給提名人機會解釋其政治立場或主張,否則是違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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