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蕭景源)在持續3個多月的暴力示威和衝擊期間,當防暴警察展開追捕行動時,暴徒即四處「流竄」消失得無影無蹤,得以繼續逍遙法外。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暴徒除了匿入港鐵站外,有人疑利用教會場地讓示威者暫避:在早前的天水圍非法遊行中,警方將非法示威者重重包圍,非法示威者四處逃避追捕之際,有人舉起寫有「教會休息站」的紙牌,着一眾黑衣人到附近的基督教宣道會天頌幼兒學校暫避風頭。香港文匯報記者當時尾隨示威者一探究竟,應門者亦「無任歡迎」讓記者入內。有荃灣區居民則指,曾目擊該區教會學校在暴力示威後,疑協助大批黑衣人乘七人車逃離現場。就這兩宗事件,有宣道會職員稱「正在了解事件」。
上周六(本月14日),煽暴派未理會警方的反對通知書,在天水圍舉行非法集會遊行,現場約有近千人參與。開步不久,非法示威者即上演搬鐵欄、堵路的套路。其間,警方於天頌苑對出的一段天瑞路設置防線,與非法示威者對峙。
開放幼兒學校 外人來者不拒
由於非法示威人數不算多,在勢孤力弱下,非法示威者退守到天華路,並紛紛經T Town商場進入天頌苑範圍再商討去向,最終決定結束遊行,以避免與警方爆發衝突,損兵折將。
當時,警方已作好部署,在西鐵站等多個重要據點派駐防暴警員「包抄」,非法示威現場更有消息指大欖隧道亦被警方封鎖,截查經過的乘客及司機,故非法示威者無從離開天水圍。經歷拆鐵欄、搬雜物堵路等搗亂行動後,部分非法示威者已顯得體力透支,商討如何衝出重圍歇息回氣。
就在非法示威者焦急之際,人群中有人手持寫有「教會休息站」的紙牌,該人鬼祟地向個別非法示威者低聲說話。香港文匯報記者隱約聽到那人叫非法示威者到附近的教會「休息」,「去那兒避一避,等啲狗(警察)收隊後,才乘車離開。」
記者順藤摸瓜,尾隨部分非法示威者到位於附近屋苑的基督教宣道會天頌幼兒學校。當時已入夜,又是星期六,按理已過該校的開放時間,但記者在門外觀察數小時,不時見到穿黑衣、戴口罩、手持長傘的年輕人出入該校,且校外門口及外牆均貼有寫上「教會休息站」的紙條,疑似是提示該校開放作休息之用。
四周布匹遮蓋 疑藏示威物資
香港文匯報記者遂假稱是示威者,叩門要求入內休息,該校應門者沒有拒絕,更歡迎記者入內。由於當時的暴亂已平息,警方也逐步解除佈防及截查行動,不少非法示威者已逃之夭夭,故校內已不見有閒雜人,但奇怪的是校內所有佈置都被人用布匹遮蓋,未能發現有否示威資物暫放在該處。
就香港文匯報記者直擊,加上有網民報稱遇見宣道會旗下的學校場所疑向示威者提供藏身之所,香港文匯報曾透過電郵及電話多次向宣道會作出查詢,但一直未獲正式回覆,在昨日再三催促下,該會職員始稱「正在了解事件」。
居民踢爆 教會車載暴徒逃匿
除了天水圍的非法集會遊行,在過去幾次的遊行集會,宣道會亦曾被指疑協助暴徒藏身。社交平台流傳一段自稱為荃灣居民的錄音指,在上月的「荃葵青遊行」舉行後,數十名黑衣人在宣道會海濱堂門口徘徊,部分人進入教會疑更換衣服,最後登上停泊在教會外的汽車離開。有疑似牧師的男子誤以為該居民為示威者,主動邀請他上車「逃離現場」,避開警方的追捕。
居民被誤當示威者 教會人員兜搭上車
網上近日流傳一段自稱為荃灣居民的錄音,該居民表示上月25日的「荃葵青遊行」最終演變成暴亂,就在當晚7時許,該名居民在荃灣海濱花園附近等的士,其間發現數十名形跡可疑的黑衣人在宣道會海濱堂門前流連,並與多名疑似神職人員交談,「當時(遊行)已經完結,在教會門口的數十名黑衣人,他們大部分戴上口罩,亦有部分人進入教會,出來時已換上其他顏色的衣服。」
該名居民憶述,教會外陸續有多輛款式一致的七人汽車駛到現場,相繼將疑似暴徒接走。「我見到一名年長、相信係牧師的人在門口送別他們(暴徒)。其間牧師以為我也是同一夥(暴徒),於是走過來問我去邊,我答覆我正準備前往北角,牧師馬上講有車去灣仔,問我上不上車?」
該「牧師」與該居民閒聊一會後,才發覺該名居民並非示威的「同路人」,「牧師」即尷尬地離開。對此,宣道會並沒有正式回應。
同時,香港文匯報也接獲家住荃灣的讀者報料指,在當日的遊行集會期間,大約下午5、6時,遇見多名黑衣人進出荃灣大窩口一間由另一教會組織營辦的幼稚園,「見到有人需攙扶進入,可能係受了傷。」
她對該間教會學校涉嫌收容暴徒感到十分憂慮,「我也是一名母親,如果教會幼稚園包庇及收容黑衣人,令我覺得呢間幼稚園的老師、校長都有極端思想,自小向小朋友灌輸極端思想,很是危險。」
發聲明開綠燈 縱屬堂反修例
暴力事件令香港陷於前所未見的動盪,甚少涉足政事的基督教及天主教香港分支組織不時就《逃犯條例》修訂說三道四。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副總幹事蒲錦昌於6月30日在公教報刊登文章稱,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簡稱宣道會)曾罕有地向所屬堂會的信徒發出「呼籲」,並聲言「願政府給予市民大眾足夠的諮詢機會及時間,在未得到社會共識前,暫緩有關(《逃犯條例》)修訂」,該「呼籲」令人質疑宣道會就所屬堂會參與反修例「開綠燈」。
宣道會所辦的建道神學院,其院長及曾任九龍城浸信會主任的蔡少琪牧師在6月18日對外發表了一篇題為《牧者應否關心時局,針對時局發言?》的文章,並將政治分為「要取得利益和權力的政治」及「眾人所關心的和影響眾人的大事」兩個層面,稱牧者應參與後者層面的「政治事件」。
該報道指,在反修例的群體中,也有不少基督教非傳統教會組織出現。他們可以由個別的牧者丶學者甚至信徒自行發起,在網絡上聚合相同看法的人,一起聯署,而有「牧者」走到反修例的示威者中間,甚至站到警方與示威者中間。
警隊牧師斥慫恿青年犯法
香港警察隊基督教以諾團契團牧許淑芬牧師曾就基督教界在暴力示威風波中的取態發表文章,批評暴徒以非法手段破壞公物,加上手持腐蝕性的液體、鐵支及各式武器,勢必造成兩敗俱傷,「若破壞法治、衝擊立法機關者可以得逞,比他們(暴徒)口中所懼怕的暴政,不是更恐怖嗎?難道香港人會接受那些暴徒成為管治香港的人?」
她痛斥事件中的幕後黑手, 「願上帝審判那些慫恿、煽動善良的年輕人以身試法,包括那些議員、牧師、教師、導師及任何該保護年輕人,卻推他們走上不法之路的人,願上帝重重降罰他們,使他們嘗回苦果,終身受辱!」
許淑芬牧師期望香港年輕人能夠明辨是非, 「願上帝幫助心靈誠實的人,使他們有耳可聽、有眼可見,幫助他們明辨是非!」
助犯逃制裁 可判囚10年
天水圍的集會示威已被警方反對,故該次集會遊行屬非法的活動,任何人或機構在明知情況下,收容甚至協助參與非法活動者逃離現場,會否觸犯法例?大律師馬恩國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一般而言,任何人協助已干犯罪行者匿藏或逃脫,或者隱瞞其行蹤,均有機會干犯法例。
馬恩國解釋,任何人若提供場所予非法集結者存放物資、提供場地讓非法集結者更換衣服,可被視為協助罪犯,有機會觸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九十條的「協助罪犯」罪。
該條例訂明,如某人犯下可被逮捕的罪行,而任何其他人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作出任何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的行為,即屬有罪,如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如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
收容疑犯隱瞞行蹤有罪
馬恩國指出,任何人若提供場所收容非法集結者,以及隱瞞其行蹤或罪行,有機會干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1條。條例指出,如某人犯可逮捕的罪行,而任何其他人知悉有人已犯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的罪行,並提供可能有關鍵性的幫助,或拒絕披露相關資料,即屬有罪,如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兩年。
同時,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或傾向顯示他有對警方的調查具關鍵作用的資料,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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