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持續逾百日的暴力衝擊非但未有遏止之勢,暴徒更公然散播恐怖主義思想。他們於鬧市縱火及向警方投擲足可致命的燃燒彈已成為常態,近日討論區更充斥着教人自製燃燒彈的帖文,最喪心病狂的是,有人慫恿加入「非常之致命」的助燃化學物料白磷;亦有網民聲言要「徹底殺死香港警察」,有人甚至暗示可扮成「醉駕」撞死警察以減輕罪名。白磷本身危險度極高,令火種撲不熄,一直燒至物件變灰燼為止,常用於軍事用途,被列為受管制的危險品,只有學術組織才能向消防處申請輸入該材料,若有人從不法渠道偷運入境,後果不堪設想!
網上有帖文列明「火系魔法彈製作法」,教人製作燃燒彈企圖毀損社會安寧,令人髮指。帖文更詳列燃燒彈各種材料的比例,並教人加入白磷等物料,以延長燃燒時間。該帖又稱,白磷的特性會令火焰極速擴張最少半米、燃燒最少逾5分鐘,且它依附在任何物料上面,不會讓任何水性物料阻止,會燒到物料燃燒完為止,同時也不能用急救方法處理,「實驗結果非常之致命。」
燃燒可逾千度
網民明知白磷極其危險,卻罔顧社會治安,公然在連登討論區密謀製作更大殺傷力的燃燒彈,有極端網民問及如何能增加汽油與電油的黏性,「加白磷得唔得?見佢地(哋)爆完樽之後啲火唔識痴(黐)上去車身到,同係(喺)YouTube見到既(嘅)片有啲分別」,可見白磷已開始受關注。
翻查資料,白磷(White phosphorus)是一種淺黃色或白色半透明性固體,不溶於水,但可溶於苯、乙醚,含劇毒,需保存於水中。白磷的燃點極低,一旦與氧氣接觸便會燃燒,發出黃色火焰的同時散發出濃烈的煙霧,因此常於軍事上用來製作白磷彈。白磷彈的危害性非常大,它碰到物體後不斷地燃燒,直至熄滅,一般燃燒溫度可達攝氏1,000度以上,當人體吸入後會造成呼吸道及肺部灼傷,皮肉會被穿透,然後再深入骨頭。
美軍用於伊戰
日內瓦公約已明文禁止各國以磷充當對付平民的武器,但不禁止作為煙幕之用。但據英國《泰晤士報》今年初報道,以色列在攻擊巴勒斯坦加薩走廊時疑似使用白磷彈,而以色列曾於2006年對黎巴嫩真主黨游擊隊發動軍事行動時使用了白磷彈,美軍也曾於2003年伊拉克戰爭期間用上白磷彈,因此備受廣泛譴責。
列危險品名冊
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白磷被歸類為「可自燃的物質」,並載於危險品名冊之中,任何人士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都必須遵照條例規定,向消防處提出申請;部分危險品的容量若不超過某數量可豁免申請,但白磷卻不適用,可見其危險性之高。
有化學系教授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白磷是一種極危險的化學品,主要用於學術研究及軍事用途,工商業及日常生活近乎不會用到,因此受《危險品條例》嚴格規管,一般市民日常生活亦不會有機會接觸,「由於白磷暴露於空氣中便會燃燒,屬非常危險的物質,所以就算學術用途上也很少用上,且必須特別小心處理,並要透過院校向消防處申請,並非能隨時弄到手的物資。」
慫恿搶警槍 「醉駕」撞警察
在過去逾百日的暴力衝擊當中,警方成為暴徒最主要針對的目標,網上不少討論區及群組均充斥仇警言論,有人更瘋狂地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披露其住處、電話號碼等資料。網上更有一些言論表明要以行動將警方置諸死地,甚至鼓吹搶警槍,「今日搶咗即使當日用唔着都唔緊要,情況許可帶得走嘅話,搵個好位收好佢。」冷血言論令人不寒而慄。
「對付警察要男殺女姦」
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除不斷流水式詳列警員及其家屬資料外,更表明「對付香港警察梗係要『男姦女殺』」。對於日前有暴徒企圖於混亂間搶去警員佩槍一事,群組指「手足有高火力武裝反而可以保住自己人安全......不如幫手足鑽研下點樣先可以搶到,搶到又可以點發揮。今日搶咗即使當日用唔着都唔緊要,情況許可帶得走嘅話,搵個好位收好佢。」
該群組其後,有人教唆說:「當我哋人多處於包圍之勢嘅時候,唔搶槍唔通留番(返)支槍畀popo(警員)射我哋呀 ?哈利波特都識用『去去武器走』(Expelliarmus,使對手的魔法杖脫手)啦,disarm(撤防)敵人根本係首要任務。」
燃燒彈要投向警車底部
連登討論區近日有冷血帖文討論如何對付警察,其中網民「熊餅」認為要將燃燒彈「瞄準(警車)車底,(警員)開門落車就燒狗(警員)肉」。網民「最後晚餐」更明言要徹底殺死香港警察,聲稱要「為所有死去及所有被虐待的手足們報呢個血海深仇」云云。
他聲稱需要直接使用最極端武力殺警,包括直接插頸、割喉及燒死等,「只要佢哋死咗,我哋就會無後顧之憂!」心腸惡毒之極,已毫無人性可言。
有網民更暗示可扮成「醉駕」撞死警察,更列出法例指,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10年,散播恐怖言論說:「醉酒駕駛/意外撞死人好過政治罪,一定唔洗(使)坐10年。」有人和議說:「咁都好過縱火罪。」
教製燃彈 觸犯教唆串謀多罪
暴徒一再將暴力升級,近期有人在網上發佈製作燃燒彈的方法,更有網民鼓吹加入白磷在燃燒彈中以增強殺傷力,更附有偷運白磷進港的方法等相關言論。大律師陸偉雄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發表相關言論的人會視乎其情況和角色,有可能被控協助、教唆或串謀相關的罪行,倘發佈者是以他人的電腦發表有關言論,則有可能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白磷受管制 偷運即走私
陸偉雄指出,白磷是受管制物品,需要得到海關的批文才能進港,若以非法形式偷運到港,即觸犯走私罪行,而在網上發表偷運白磷進港方法者,會視乎情況及其角色,可被控協助、教唆或串謀相關的罪行。
他解釋,協助、教唆或串謀不可以獨立成罪,需要附有主體控罪,例如有人跟隨網傳的方法偷運白磷進港,發佈者有可能被控以協助、教唆走私罪;若發佈者與偷運白磷者同屬一夥,則發佈者有機會被控以串謀走私罪。
陸偉雄續說,若發佈者是以他人的電腦,例如,圖書館、咖啡室等公共場所的電腦發表相關言論,則有可能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