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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5年逾20萬人因貪污受審 140人原為中管幹部

2019-10-24

【文匯網訊】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國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628.3萬件,判處罪犯709.9萬人。其中,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19.4萬件20.7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中管幹部140人。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報告2014年以來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

報告顯示,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國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628.3萬件,判處罪犯709.9萬人。出台刑事司法解釋33件,發佈刑事指導性案例22件。完成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刑事司法改革任務9項。

嚴懲腐敗

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

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報告2014年以來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他指出 ,在依法嚴懲腐敗犯罪方面,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19.4萬件20.7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中管幹部140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判處罪犯1.4萬人。

在依法嚴厲打擊貪污扶貧款、農資補貼等犯罪方面,嚴懲馮新柱等違規操縱產業扶貧基金、中飽私囊的腐敗分子,堅決懲治扶貧領域腐敗和群眾身邊的基層腐敗犯罪。報告還提到,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貪污賄賂案件司法解釋,明確貪污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死刑、死緩適用原則等。

在配合境外追逃追贓工作方面,依法審理 「紅通1號」楊秀珠、 「紅通2號」李華波等案件,決不讓境外成為腐敗分子「避罪天堂」。對主動投案、真誠悔罪的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理,引導外逃腐敗分子回國投案。

依法裁定沒收「紅通33號」黃艷蘭貪污違法所得,堅決對腐敗分子違法所得一追到底。依法查封凍結彭旭峰等轉移至國外的違法所得,對外逃腐敗分子形成極大震懾。

掃黑除惡

堅決打掉「關係網」「保護傘」

報告顯示,自2018年1月開展專項鬥爭以來,全國法院審結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生效873件9168人,重刑率達54.9%;審結涉惡案件9771件54754人,生效7302件39459人,重刑率達24.1%。

報告提到,依法審結廣東「村霸」劉永添案、湖南文烈宏案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堅決剷除社會毒瘤。

堅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基層「拍蠅」結合起來,堅決打掉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

周強提到,開展專項鬥爭以來,全國法院發現並移送涉黑涉惡線索24094條33280人,移送涉 「保護傘」線索2807條3223人。針對涉黑涉惡案件審判中發現的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和行業管理漏洞,累計提出司法建議4191條, 推動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促進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

周強強調,要堅持嚴格公正司法,準確把握法律政策,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防止人為 「拔高」或者 「降格」,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完善立法

適時修訂刑事訴訟法

周強提到,依法審結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犯罪案件10.9萬件,其中內幕交易等證券期貨犯罪案件210件,洗錢、假幣犯罪案件2657件。

周強提到,堅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依法從嚴、全面、準確懲處,出台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意見,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判處罪犯4.7萬人。加強對懲治網絡新型犯罪問題研究,及時制定規範性文件,依法審理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網絡推手 「秦火火」 「邊民」 等誹謗、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案,促進凈化網絡空間。

在作報告時,周強建議,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懲治刑事犯罪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犯罪、網絡犯罪等有關刑事立法,為依法懲治犯罪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加大對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適時修訂刑事訴訟法,完善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和非法證據排除等制度,推動健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體系。」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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