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11月4日香港警方的例行記者會因有6名媒體記者堅持進行抗議而要取消,警方約1.5小時後以臉書直播(Facebook Live)方式來發布訊息。筆者平日在網上看新聞,反而沒機會聽到警方的整個發言,因為媒體通常只摘錄其中數句,但昨日筆者卻能一窺全貌,因此,香港警方可以說「因禍得福」,日後再有傳媒堅持利用記者會抗議,立即取消記者會,改以臉書直播,反而更能準確傳遞訊息。之所以這樣,因為香港絕大部分傳媒已忘記了恪守專業,很多記者已視自己為運動的一份子,在暴亂現場掩護黑衣暴徒已是家常便飯,更在報道時偏幫暴徒,只針對警察不好的一面。
筆者必須明言,在這場持續5個多月的騷亂裏,要找出警方的岔子,異常容易。警察也是人,在高度緊張的暴亂現場,不斷受一些所謂「街坊」辱罵、又隨時會走出一個割警察頸的年輕人,又要時刻記住只用最低武力,難免會出現差錯。然而香港是有制度的,你若認為個別警員有哪方面不對,你可以投訴,而不是只把鏡頭對準警察,更不應該把報道只針對警方,而是應客觀報道黑衣暴徒做了甚麼,警方又做了甚麼,把鏡頭都對準雙方,讓公眾得知暴亂現場的真相。
記者的專業是報道真相,不是代受眾作評價,更不應洗受眾的腦。至於在記者會上抗議「警謊」,那是極不專業的行為。你若認為警方有說謊,那便在提問時指出,要求警方拿出事實回應,準確地報道警方所說的,然後讓市民作評價。倘若市民選擇相信警方,你也只能徒呼奈何,期望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為你的專業是盡力去發掘真相,報道出來,你是記者,不是法官,你今天看到的,可能不是事實的全部,你也沒有法律專業訓練去評斷事實。緃使是法官,也有斷錯案,在上訴時被推翻其原審判決呢,更何況是新聞工作者。
針對記者不公正報道,筆者有如下建議給香港警方:
1)由警隊發出香港警察記者會記者出席證,出席記者必須由其所屬媒體(而該媒體必須事前得到警方認可,否則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網媒記者而申請出席)遞交該記者的名字、照片及身份證號碼,以至任職記者年數。這種登記制度其實是仿效美國白宮,你要去白宮採訪其發言人,不是你媒體可以隨便派人去,甚至連座席也按媒體分配,不是你想坐前排便能坐。這個登記制度也有奬懲機制,若記者能客觀報道,警方高層可在有需要時讓個別負責警員接受其媒體專訪,讓這媒體有好故事。若是像今次這6家媒體,倘若其所屬媒體不懲處相關記者,那警方完全可以「罰停賽」,一段時間內不讓這6家媒體出席警方記者會。
2)若任何記者不守秩序,例如發生11月4日的事件,警方應果斷立即取消記者會。請記著:記者會絕不是抗議的地方,而是發掘消息和提問的地方。
3)警方應在每天記者會後剪輯當天記者會精華,加上字幕,在社交媒體(如臉書、 IG、Twitter )播放,並應和各大商場聯絡,花錢買他們的街頭大電視播放時間,把這些有字幕的精華視頻反覆在當天播放,還要在畫面旁邊加上tag line 畫龍點睛,讓公眾一目了然,知道這段視頻其實是講甚麼。
4)警方也可以用微博、微信及Whatsapp把相關視頻推送給其少年警訊會員,或其他願意把手提電話或微信號,提供給警方的人士,以至一眾已登記的記者(尤其外國記者和通訊社,可以推送英文字幕視頻)。反對派的黨報便經常把反對警方資訊主動推送給市民,警方必須加大反制力度。
5)警方也可以和「微信支付」及「支付寶」等app合作,要求他們協助把警方資訊主動推送給其客戶,因為事涉公眾利益和人身安全(例如推送暴亂最新場地,讓市民知所趨避),相信反對派也難以用「私隱」來阻撓。很多人(包括黃絲)為了到內地方便(內地連乞丏也用移動支付收錢,不要說各大商戶了)都會安裝這2個支付系統,通過他們主動推送,有助警方擴大影响。
總之,今次反修例騷亂是一場立體「戰爭」,戰場不單是在街頭,還包括宣傳戰,這便包括在網絡世界的動員和反動員。願3萬警察堅持下去,守護我們的家園,也誠意希望透過社交媒體,讓警察能成功打贏網絡宣傳戰,有助減少青少年誤入歧途,因暴動而貽害終生。
(作者為前特首辦新聞統籌專員)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