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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生帶烈性炸藥到校被拒保釋

2019-11-29

【文匯網訊】日前,香港馬鞍山一所中學的兩名男生涉帶TATP烈性炸藥到校,被香港警方拘捕。其中一名男生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今日(29日)被押解往香港沙田法院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且不准保釋,需還押至明年(2020年)1月24日再訊,以待香港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與消防員,27日晚在校內處理有關爆炸品。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與消防員,27日晚在校內處理有關爆炸品。

據海外網綜合報道,控罪指18歲被告黎文光於11月27日,在馬鞍山一間中學內管有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報道稱,被告當日帶著一包用錫紙包裹、重約0.5克的TATP到校,並向同學透露其身攜化學物品,最終驚動校方並有人報警。香港警方、消防員及救護員在接報後到場,疏散校內師生,香港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後,決定即刻稀釋涉案爆炸品。據悉,TATP屬高性能、極危險物品,只要稍加磨擦便會發生爆炸,涉案份量已足夠炸斷手掌。

控方表示,在案件押後期間,將作法證化驗,包括檢驗兩包由6厘米乘4厘米錫紙包裹的懷疑爆炸品、索取專家報告及翻查被告電話等。

辯方在法院稱,被告是應屆文憑試考生,且平時在校「循規蹈矩」「熱愛學習」,雖成績未如理想,但承諾會督促他。因此,希望以現金及人事共6000港元為被告擔保,准許被告保釋。

控方表示,當時校內有逾300名師生,若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案情性質嚴重,故反對被告擔保。最終,香港法院駁回了被告的保釋申請。至於同案涉及的另一名17歲趙姓男生,現時暫獲准許保釋候查。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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