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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公開徵求意見

2019-12-15

【文匯網訊】據央視新聞報道,國家稅務總局14日公佈了《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即日起至2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要將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收入合併起來,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簡單說就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根據徵求意見稿,2019年度結束後,納稅人需要匯總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去可以扣除的費用後,按照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簡單地說,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 施正文:匯算清繳,它是跟我們的綜合課稅是相匹配的一個制度,我們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就是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那這樣一個綜合徵稅、按年計稅,它能使有不同來源所得的人,最後都能夠按照他的所得的總額多少來確定他的實際繳稅的稅額,那這就實現了「量能課稅」。

據瞭解,此次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收入類型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依據稅法規定,2019年度匯算,僅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者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後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可以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中國社科院稅收研究室主任 張斌:我們把「綜合所得」的項目加在一起,然後再適用一個統一的稅率表多退少補。讓這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相同的人稅負基本上是相同的。

很多納稅人都不太清楚地記得自己全年收入到底有多少,或者怎麼算出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是否符合豁免政策等等。

想知道自己的個稅繳納情況,納稅人可以直接向扣繳單位提出要求、或者登錄電子稅務局網站查詢。另外如果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也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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