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泛暴派林卓廷連任北區區議員僅數天,已不惜犧牲小商戶營業「黃金時間」、破壞社區安寧,與一批新任北區區議員藉詞「反水貨客」,1月5日在上水舉行集會遊行,但隊伍中充斥播「獨」旗幟,亦有人揮舞美國國旗,其間更有人向上水警署位置投擲汽油彈,導致一輛警車被燻黑,多間關門暫停營業的店舖遭噴漆塗鴉,更有黑衣魔闖入大型商場企圖大肆破壞。幸警方提早在上水一帶部署重兵,並派出便衣人員埋伏商場監視,當黑衣魔發動攻勢即果斷執法,同時在多處地點「包抄」截停、制服逾百人搜查,拘捕數以十計黑衣魔,成功將破壞程度減至最低。香港文匯報發表社評《警方及時執法合理合法非常必要》,指出,警方合理合法的及時執法行動,制止了非法集結行動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有效避免更大的危機出現。以下為全文:
上水昨下午的反水貨客集會及遊行結束後,部分示威者在商場外聚集,拒絕聽從警方指示離開,防暴警察到場展開驅散行動,截停、制服逾百人,並拘捕幾十名涉嫌非法集結的人。對遊行結束後的非法集結違法行動,警方及時執法、果斷驅散,是恰當地行使執法權,行動合理、合法且非常必要,既能及時制止違法集結行動,也可避免出現更大的破壞行為,更重要的是,及時地向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人發出有法必依、違法必定制止的明確信號。非法集結是明顯的違法行動,所謂一定要出現極端暴力行為警方才可執法的說法,是對青年的誤導;警方及時執法才是嚴謹、負責任的做法。
昨日遊行期間,上水警署被投擲5枚汽油彈,被大火波及的警車被燻黑,主辦單位於下午2時50分宣佈結束活動,但部分示威者仍繼續於上水中心一帶聚集,警方不斷通過廣播警告繼續聚集可能干犯非法集結罪名,惟示威者拒聽從指示,至下午4時大群黑衣蒙面者設置傘陣及包圍途人,又向暫停營業店舖的閘門噴漆塗鴉及破壞設施。大規模騷亂一觸即發之際,警方於4時15分採取行動,截停及制服逾百非法集結人士,當中數十名黑衣魔證實涉嫌干犯罪行被捕押走。
警方的及時執法合理合法。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8條,若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非法集結。昨日上水的合法遊行結束後,示威者不聽警方的一再警告,仍聚集破壞社會安寧,明顯涉嫌非法集結,警方的截停及拘捕行動,是恰當地行使執法權,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秩序。
近期警方針對合法遊行結束後一再被黑衣魔騎劫的情況,執法手法持續完善,多在非法集結發生不久,即出動及時驅散或拘捕,將破壞程度減至最低。如元旦遊行終結後,大批暴徒並未散去,入夜後更焚燒滙豐銀行總行外的銅獅子,於是當晚8時許,防暴警察在崇光百貨附近成功控制逾百名示威者,並逐一進行調查,當晚拘捕了400多人,避免了更大危機出現。昨日警方在上水遊行活動開始前,早已在集會現場、遊行沿途路線、區內各主要商場及港鐵站駐紮重兵,並調來水炮車戒備以防突發事件,事實亦證明警方絕非「杞人憂天」。
警方合理合法的及時執法行動,制止了非法集結行動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有效避免更大的危機出現,減低違法行動造成的財產損失和避免人命安全受威脅,同時警方也可減少使用催淚彈等執法手段。
對於警方針對上水非法集結的及時執法行動,有縱暴派議員指當時現場並無衝突,質疑警方並無需要突然圍捕。事實上,警方針對非法集結違法行動,事先已多次呼籲、警告示威者離開,若按縱暴派的邏輯,警方一定要等到打砸燒搶等極端暴力行為出現、市民生命財產受到極大威脅時,才可採取執法行動,這是何等荒謬的邏輯!從客觀效果看,警方預先防備、即時預警、及時執法,是嚴謹、負責任的執法策略。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