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在持續逾半年的暴力活動中,假記者氾濫,為警方執法增加困難。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8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指由2017至2019每年分別新簽發154、123及126張記者證予香港電台。至於其他傳媒機構,政府則沒有備存資料。他強調,港台須遵守製作人員守則,警方會根據既定機制,識別及處理「假記者」相關個案。
劉江華表示,過去半年間,警方不時接觸到懷疑「假扮」記者的情況。警方一向尊重傳媒的工作,但有假冒記者嘗試阻礙警方執法,以及從警務人員身邊「搶犯」等。警方已製訂指引,讓警務人員透過傳媒機構的證件識別其身分,記者在採訪公眾活動期間,亦應隨身帶備記者證件或公司證明文件,以便現場警務人員識別,更應聽從警方指示,避免阻礙執法的同時亦讓自己免於受傷。他指出,政府一直堅決維護新聞自由,相信真正專業記者不會在採訪期間作出違法行為。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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