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檢驗檢測學會原會長魏傳忠受賄一案,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魏傳忠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傳忠先後利用擔任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及中國檢驗檢疫學會會長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工程招標及學會任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3237344億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魏傳忠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魏傳忠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魏傳忠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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