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被大法院發回重審後時隔約4個月,當地時間1月15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和國家情報院賄賂案舉行首次公審,但僅進行了5分鍾便結束。朴槿惠也並未出席審判。
據中新網援引韓媒報道,當天下午,首爾高級法院刑事6部對朴槿惠發回重審的親信干政案和國家情報院賄賂案進行了第一次公審,但由於朴槿惠的缺席,當庭未能進行審理。
據悉,被告人有義務在刑事審判公審日期出席。但自2017年10月以來,朴槿惠抵制所有庭審。當天,朴槿惠也以健康問題為由,提交了不參加審判的說明書。
裁判部預計於今年1月31日下午5時,對朴槿惠進行終審。
裁判部表示,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將啟動聽取檢察機關的求刑和辯護人最後辯論的終審程序。
報道稱,如果31日能夠按照計劃進行審判,那么預計法院將於2月末或3月初,宣告朴槿惠發回重審的判決。
法院此次將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和國家情報院賄賂案兩起案件合並進行審理,並裁定刑量。
報道指出,兩起案件被大法院發回重審後,預計朴槿惠最終獲得的刑量很有可能加長。此外,大法院發回重審的理由充分,預計重審不會耗時長久。
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億元)。2019年8月29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認為,朴槿惠在幹政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疑應分開審理,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另一起國家情報院賄賂案,二審中朴槿惠被判5年有期徒刑,追繳2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600萬)。2019年11月28日,大法院認為,在二審中認定無罪的國庫損失嫌疑和賄賂嫌疑,均應視為有罪,也將該案發回重審。
另外,朴槿惠的涉嫌介入公推案件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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