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港警籲切勿非法藏有或燃點煙花爆竹

2020-01-19
警方檢獲的部分煙花爆竹。警方FB圖片

警方檢獲的部分煙花爆竹。警方FB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農曆新年假期將至,香港警方今日(19日)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警方在過去一周內,分別於流浮山及元朗檢獲約80公斤及400公斤煙花爆竹。

警方提醒市民,非法藏有或燃點煙花爆竹屬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咩白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