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煽暴「獨人」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案件今日(21日)下午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提訊,以便進一步調查。劉頴匡獲准保釋,但要遵守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進入立法會及遮打花園,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
劉頴匡前日(19日)發起的中區遮打花園集會,在主辦單位連串煽惑仇警言論下,終演變成暴亂。警民關係組4名成員進入會場要求劉頴匡終止集會,惟被組織者故意刁難及煽動群眾情緒,4名警員遭到大批黑衣暴徒用伸縮棍及磚塊襲擊,頭破血流。
警方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指,劉頴匡由始至終都沒宣布中止集會,態度不合作。劉頴匡事後被以違反《公安條例》拘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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