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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獵五年 深清理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獸夾11個

2020-02-0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深圳市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與森林分局東部森林警察大隊日前開展聯合行動,在大鵬新區南澳辦事處林區發現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的獸夾,檢查人員對現場進行搜索,共清理獸夾11個。根據野生動物保護相關規定,該行為屬違法行為,已交由森林公安依法查處。

為保護深圳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規定,深圳市政府於2019年12月17日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

通告明確:深圳行政區域范圍為禁獵區。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郊野公園、市政公園為永久禁獵區域。上述區域之外的其他區域為期間禁獵區,自2019年12月18日起到2024年12月17日止禁獵,禁獵期5年。

禁獵期間,禁獵區內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禁止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禁獵物種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

因科研、救護、人工繁育、國際交流等特殊情況確需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必須依法申請特許獵捕證或者狩獵證。禁獵期間如因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增加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重大財產安全的, 由深圳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實際情況依法對禁獵物種作相應調整,並採取應急措施。公民有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義務,對發現非法獵捕或殺害陸生野生動物、 侵佔或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違反規定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全力防範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各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組織多支隊伍對野生動物集中分佈區域、野生動物繁育展演單位、市場經營場所等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人工繁育、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各類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表示,希望市民拒食野生動物,樹立文明飲食觀;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其排泄物;對發現野生動物異常或死亡情況的,市民可撥打電話0755-23737770,向深圳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報告。發現違法經營交易野生動物的,可通過12315熱線/平台,或者深圳市森林公安機關0755-83299110舉報。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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