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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起涉疫情不可抗力租賃案4小時「雲」審結

2020-02-13

【文匯網訊】2月11日下午,在只有承辦法官及書記員兩個人的法庭裏,全市首起涉疫情不可抗力抗辯租賃案正在西城法院開庭。陳述、答辯、舉證、質證、調解,所有庭審流程都通過線上「雲法庭」按部就班地進行。最終,此案僅用時4個小時便順利調解審結。

據人民網報道,被告孫女士於去年10月29日向一家商貿公司租賃了位於西城區大柵欄商業街附近的一處房屋經營超市,合同一簽就是兩年,租金每月9000元,半年一付。雙方約定,首期租金須在合同簽訂後3日內支付。但盤下店之後,孫女士因資金緊張,只給了5個月房租。雙方因此發生糾紛,商貿公司將孫女士起訴,要求孫女士支付拖欠房租和數萬元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

「我本打算春節期間好好經營掙點錢,沒想到發生了疫情,店裏沒有客人,經營困難。」孫女士在電話中說,「我認為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我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調低租金。」這是自疫情發生後,西城法院首次接到涉疫情不可抗力的抗辯。

西城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韓永飛立即與原告公司取得聯系,得知對方也有調解意向,且雙方都有電腦設備和穩定的網絡環境,決定立即組織在線調解,解決糾紛。

當天中午,韓法官和法院技術人員給原被告雙方做軟件使用培訓。下午2點,此案正式在線開庭。網絡突破了疫情的阻隔,陳述、答辯、舉證、質證,全部庭審流程一絲不苟地進行。

在全面聽取雙方意見並固定證據後,韓永飛法官從案件事實和疫情防控角度為雙方釋法析理,進行調解。

因為疫情防控、遊客減少,會讓孫女士的經營受到一定影響,有可能構成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但在此案中,孫女士開始拖欠房租是在疫情發生之前,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並不應歸咎於疫情。而對於原告公司來講,雖然在此案中堅持要違約金和房租都有合同依據,但即便依約要回了全部賠償,如果隨着疫情變化,孫女士以疫情構成不可抗力為由另行起訴解除合同,若最終合同解除,原告的房屋在短時間內也很難出租,同樣會面臨不可預測的經濟損失。

最終,雙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孫女士承諾於一個月內支付所拖欠的房租9000元,公司也放棄了違約金的要求,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從接到當事人電話,到下午3時調解結案,僅用了4個小時,雙方對調解結果也都很滿意。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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