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王逍 江西報道)2月16日深夜,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佈了第14號令,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取消因疫情防控對各類企業、建設項目復工復產的批准手續,復工復產改為報備制。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只需提前24小時將疫情防控方案向當地報備。
根據第14號令,江西返崗員工需提供健康證明的規定已經取消。返崗時,除來自湖北等重疫區人員外,對其他地區的務工人員在進行必要的健康監測後,一律取消隔離要求。此外,各縣(市、區)除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決定實施封閉式管理的城市小區、農村村組外,對其他實行流動性管控的城市小區、農村村組,進出人員和車輛分別進行必要的體溫檢測和消殺後,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限制人員和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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