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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刊憲 明起澳門台灣抵港須檢疫

2020-03-24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4日)刊登憲報,訂立《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規例》,將14天強制檢疫安排,由只適用於內地抵港人士,擴展至澳門及台灣的抵港或過去14天曾於該地逗留人士,明日(25日)凌晨零時生效,有效期至57日午夜12時。

添馬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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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與《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有關的強制檢疫安排,將繼續有效,包括政務司司長可豁免部分符合指定條件類別的人士接受檢疫及罰則。違反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明日起,所有由海外坐飛機抵港的非香港居民,將不准入境,為期14天;由內地、澳門及台灣入境的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需要強制檢疫14天。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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