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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社評丨犧牲部分自由以確保公眾健康

2020-03-25

【文匯網訊】儘管香港確診染疫個案呈現「井噴」之狀,特區政府及醫護團體亦一再呼籲市民減少外出,「堅守家中」,但仍然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更有人公然違背隔離令出街消費,何止自私缺德,更是置整個社會的安危於不顧。對於這種明知故犯的人,必須依法嚴懲,以儆傚尤。

荃灣及沙田先後有一男及一女違反檢疫令,離開指定檢疫地點到餐廳用膳,眼尖的市民發現他們戴有手環,立即報警,並阻止其乘坐的士離開。最終有關人士被送入火炭駿洋村強制隔離。過去兩個月來,類似違規者不絕,哪怕其中一個帶有病毒,就可能造成社區爆發,後果不堪設想。

這麼說罷,違反檢疫令不止是愚昧,更是害人害己害社會,市民舉報及怒捉違令者,已反映民意洶湧。

自由被視為天賦人權之一,然而面對百年一遇的疫症,隔離高危人群是阻止傳播最有效的方法。想當初,中央決定武漢封城,並在全國實施家居隔離,西方社會大不以為然,強烈批評這是「限制個人自由」、「專制」。其後疫情在韓國爆發,韓國也採取強制隔離手段,西方社會仍然不屑一顧。然而,眼看疫症在歐洲攻城略地、意大利北部地區死亡纍纍,西方社會終於震驚了,改變了態度。「抄作業」也好,借鏡成功經驗也罷,總之就是嚴格實施隔離,讓市民「宅」在家中,違者必究。

為阻止人群交流及聚集,歐美國家競相封關,戲院、咖啡館、食肆、圖書館、沙灘、酒吧等場地關閉,非必要的商店停業,人們只被允許出街購買食品及藥物等必需品。最值得一提的是英國,先是「佛系」抗疫,以求「集體免疫」,後來一看形勢不妙,立即變招,學校關門,酒吧停業,首相約翰遜更下達「禁足令」,高危人群被禁足十二周,英國媒體大字標題「自由終結」。

針拮不到肉不知痛,曾經嘲笑中國對疫情「反應過敏」、「打壓人權」的西方國家,如今殊途而同歸,有些方面之嚴厲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這足以證明,自由非絕對,在疫症全球大流行時,過分強調個人權利不可侵犯就是對公眾利益的侵害,是對人類的犯罪。沒有「封城封國」,結果就是「傾城傾國」;不限制個人自由行動,何異放縱瘟疫自由傳播。

為抗疫而約束個人權利,已然成為國際標準。「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很多人服膺西方那套價值觀,認為個人權利至上,甚至有人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如今,西方社會為抗疫而暫時犧牲個人權利,那些「逢中必反」、「逢洋必尊」者能不重新思考嗎?

七百萬市民都要思考,自己可以為抗疫做些什麼。特區政府亦要重新檢視現有的抗疫措施是否還要加辣。接下來一周被稱為「生死時刻」,全社會必須全力以赴,拿出勇氣及承擔,香港不能重演沙士悲劇,更不能成為中國防疫的最大漏洞。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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