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6歲越南籍中二學生黃臨福去年10月涉嫌向香港旺角警署後閘投擲汽油彈;16歲的曾俊傑涉嫌去年9月在參與暴動過程中燃燒紙皮、垃圾桶等雜物,分別被控縱火等罪,兩案原訂今早(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惟兩人無故缺席聆訊,裁判官遂發出拘捕令,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待警方尋找被告下落。
黃臨福和20歲男裝修工人林小雄同被控於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圖縱火。黃臨福另被控同日在上海街寓所內,管有3個由啤酒樽製成的燃燒彈,意圖作非法用途。辯方律師稱與黃臨福有一個Whatsapp群組,惟黃上周三(22日)擅自離開群組及宿舍後,無人再聯絡到他。至於林小雄則獲准續保。
另一被告曾俊傑被控於去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及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曾俊傑的父親今早曾見過被告,被告當時承諾會出席法庭聆訊,惟最終缺席。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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