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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疑無牌經營秘書公司

2020-05-07
查冊資料顯示,「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為黎智英及壹傳媒集團執行董事兼財務總裁周達權

查冊資料顯示,「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為黎智英及壹傳媒集團執行董事兼財務總裁周達權

【文匯網訊】(大公報記者 高仁)壹傳媒黎智英醜聞不斷,繼日前被踢爆與其有關聯的至少16間公司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後,昨日再被揭發其中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疑在未取得相關牌照的情況下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涉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負責監管的公司註冊處表明會調查跟進。根據法例,任何人如在香港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方可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該條例亦訂明,公司註冊處處長考慮發出相關牌照時,需要先進行一系列審查,以確保申請的公司或人士,是合適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的適當人選。

包括「二手凍檸茶」餐廳

網媒《港人講地》踢爆,據最新的查冊資料,「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在黎智英次子黎耀恩名下至少九間公司擔任「公司秘書」,而該等公司主要是經營食肆和餐飲業務,當中包括早前被爆出以「二手凍檸茶」奉客的「四季常餐」。資料亦顯示,「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於1988年2月成立,董事為黎智英及壹傳媒集團執行董事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兩人持有「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

公司註冊處回應查詢時確認,「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並未曾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該處重申,根據法例,任何人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經營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如有人「可能違反」該條例的規定,公司註冊處會調查跟進。

另外,自發牌制度於2018年3月實施至今年4月底,該處已就涉嫌違反該條例規定的個案(包括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經營公司服務的業務)向110間公司提出檢控。

壹傳媒涉違工業邨地契

「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早前曾被《大公報》踢爆疑違規以獲巨額公帑補貼的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作註冊地址,違反該處的地契條款,之後又急急把涉事公司「搬竇」至灣仔。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自「9.11」恐怖襲擊後,全球開始加強打擊洗黑錢行動,並逐步從金融行業延伸至專業服務行業。本港於2018年3月開始將公司秘書服務亦納入監管範圍當中。法律界人士說,黎智英過去多次被指巨額資助反對派人士,今次事件則更顯得黎有瓜田李下之嫌。

有執業會計師分析說,「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沒有牌照經營「公司秘書」業務,執法部門或要深查公司的各項金錢交易。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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