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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梁君彥有權有責尋法律意見

2020-05-08
梁君彥又無可爭辯的權力尋求法律意見以解決內會亂局。(大公報資料圖片)

梁君彥又無可爭辯的權力尋求法律意見以解決內會亂局。(大公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報》專欄「井水集」今日(8日)發表評論文章「梁君彥有權有責尋法律意見」,痛斥反對派議員郭榮鏗惡意拉布導致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癱瘓長達半年之久。文章指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近日尋求外界法律意見,以圖早日結束內會停擺,梁君彥有權有責尋求外界法律意見,作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如果任由內會繼續癱瘓下去而不作為,這才是最不負責任的表現。全文如下:

郭榮鏗濫權癱瘓立法會,反對派不僅沒有任何縮手的意思,反而變本加厲,一方面攻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擅自」尋找法律意見,另一方面又上演「眾籌」法律意見的鬧劇。且不說反對派這種「眾籌」有沒有利益交換的嫌疑,僅以「誰有權尋法律意見」而言,梁君彥擁有無可辯駁的權力。

沒錯,立法會主席並非內會成員,按議會傳統,主席一般不介入任何委員會的運作。正因如此,梁君彥自去年以來,才一直作溫和表態,希望內會「自我糾正問題」。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郭榮鏗故意拉布,本質上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應由政治渠道解決,梁君彥曾多次製造機會,商討具體解決方法。可惜的是,反對派冥頑不靈,拉布越拉越離譜,內會癱瘓至今。

內會是立法會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長期癱瘓,必然會影響到整個立法會的運作,破壞立法會的憲制角色及功能。正因如此,梁君彥才果斷地以主席身份,向外間尋求法律意見。事實上,作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如果任由內會繼續癱瘓下去而不作為,這才是最不負責任的表現。

梁君彥的決定,合情合理更符合基本法以及《議事規則》的規定。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便明言,郭榮鏗癱瘓內會是不可接受的,「立法會主席早應該介入」。

反對派從一開始拉布就是走在一條錯誤的道路上,為了繼續誤導公眾,不惜以一個謊言去掩蓋另一個謊言。而以所謂的「眾籌」去找法律意見,本質上屬於越權行為,更何況找來的竟然是政治立場完全支持反對派的戴啟思及陳文敏,公信力何在?當中又有沒有利益衝突?

重申兩點:第一,梁君彥有權有責打破立法會僵局;第二,若郭榮鏗繼續拉布,內會主席李慧琼完全有權採取必要行動。立法會亂了太久了,市民支持立法會盡快重回正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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