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20年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共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受賄一案。
據央視新聞,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趙正永利用擔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中共陝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陞、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17億余元。其中2.91億余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I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