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9月黑暴期間,21歲雙胞胎兄弟於深夜闖入天水圍輕鐵濕地公園站破壞,損毀7部八達通機、2部售票機、噴污閉路電視等共逾20萬元設施,兩人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今日(18日)表示,二人帶同工具及更換衣物有預謀地犯案,非一時衝動,並嚴重破壞了公共交通系統的設施,對公眾造成極大不便,案情嚴重,但卻僅判處二人監禁7星期。有市民翻查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的過往判決,發現其判決存在問題,案情嚴重的罪行被輕判,質疑司法不公。
案例1:一名兼職咖啡師於去年9月21日所謂「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及踐踏國旗。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後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4月24日上訴庭頒下判詞批准申請,改判被告即時入獄20天。
案例2:六旬地盤工去年9月於屯門V city商場外,疑推撞及腳踢警員,被控兩項襲警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表示,被告被捕後,在警方看守下,仍用腳踢向警員的面部,案情嚴重,判處被告監禁5星期。
案例3:去年11月11日凌晨,17歲男學生在屯門澤豐街逃避警方追截,期間沿路「棄裝」,遺下汽油彈及鐵鎚後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案例4:20歲前機艙清潔工打算在機場下班後參加去年9月所謂的「光復屯門公園」遊行,事先帶同伸縮棍、登山杖及防毒面罩等物品,惟於機場員工通道通過安檢時被搜獲上述物品。青年早前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其感化18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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