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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倡自貿區企稅優惠擴至大灣區

2020-05-18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全國政協委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受訪時表示,目前深圳前海、珠海橫琴自貿區均執行鼓勵類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建議在自貿區政策成熟可推廣的基礎上,逐步推廣至大灣區內地9市。如此,不僅可促進大灣區9市產業優勢互補,而且可推進與港澳規則對接,有利於灣區資本、人才等要素流動。

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建議將自貿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推廣至大灣區。記者方俊明 攝

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建議將自貿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推廣至大灣區。記者方俊明 攝

「與前海、橫琴相比,廣州南沙自貿區目前在稅收政策支持力度上處於劣勢,影響了南沙吸引先進產業和企業落戶的競爭力。」翟美卿建議廣東自貿區三個片區適用同等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南沙向前海、橫琴看齊,爭取鼓勵類企業執行15%稅率企業所得稅;但在產業目錄有所側重和差別,以適應三個片區的差異化發展需求。

翟美卿還建議,按照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可複製可推廣的設立初衷,適時將自貿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推廣至粵港澳大灣區,推動區域優惠向產業優惠轉變。「區域稅收優惠容易產生『稅收窪地』,形成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分離,適時將自貿區區域稅收優惠政策轉變為大灣區產業優惠政策,契合了整個大灣區的規劃,灣區內符合條件企業都是受益對象,有一定的普惠性」。

推進珠三角與港澳規則對接

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受訪者供圖

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受訪者供圖

「此舉還推進珠三角與港澳規則對接。」翟美卿分析說,目前除了法定減免稅外,內地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與香港、澳門所得稅(稅率最高分別為16.5%和12%)相比,稅負偏高。大灣區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已通過財政補貼解決,大灣區產業目錄企業若能適用15%稅率,則一定程度上實現內地兩個所得稅稅負與港澳接近,有利於灣區資本、人才等要素流動。

「同時,也將促進大灣區內地9市產業優勢互補。」翟美卿說,通過制定灣區各城市的「動態產業目錄」,例如深圳重點發展金融、互聯網、通信製造等產業,廣州重點支持汽車製造、物流運輸、融資租賃、人工智能等產業,可實行錯位發展和優勢互補,減少灣區城市間的產業同質競爭。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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