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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建議引導共享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

2020-05-19
全國政協委員、恆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浩然

全國政協委員、恆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浩然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2020年全國兩會開幕在即,全國政協委員、恆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浩然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將提交名為《以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為突破口 推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實》的提案,建議借鑒共享單車的發展,從國家到各地政府提前介入,引入共享助力車相關企業、用戶、專家學者參與相關立法或規定製定過程,有前瞻性地規範、引導行業發展。

近日,共享電動自行車這一賽道由於幾大行業巨頭持續加碼,再次引發關注。相比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自行車可輻射至3至5公里,所以可滿足更多市民出行的需求;相比大多數的家用電動車,共享電動自行車符合2019年出台的電動車新國標,因而它的推廣有助於逐步取代超標電動車。也正因此,有關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發展規劃問題近期頗受關注。

江浩然認為,近年來行業已發生了重大變化,但很多地區對於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這一新業態,仍然採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狀。在他看來,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明確了「智能、平安、綠色、共享交通發展水平明顯提高,城市交通擁堵基本緩解,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基本完善」的發展目標,因此需就整體國情、行業發展、公眾需求等維度進行統一思考,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總體交通發展規劃,鼓勵、規範行業發展。

在今年年初的深圳兩會上,已有陳潔等20位深圳市人大代表聯名提交建議,呼籲在深圳市寶安、龍崗等原特區外區域開展小規模共享電動自行車試點工作。參與試點的運營企業可通過公開招標選出,評判標準涵蓋企業資質、運營經驗、車輛規格、技術實力、運維保障、充換電基礎設施等多方面。

具體來說,中標企業可獲准在試點區域內投放一定數量電動自行車,這些車輛的騎行模式、速度、重量、充電倉庫標準等核心指標都須高於行業安全標準,並配套有智能停車點系統,約束停放、禁止車輛超區域騎行。在試點運營期間,要求運營企業匹配固定的運維人員,統一進行車輛投放、調度、維護及電池充換電和回收等工作。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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