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6日)表示,全國人大訂立「港區國安法」,並不取代香港自行就基本法23條立法。她形容香港的情況越來越惡劣,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越來越猖獗,因此要先由中央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她也希望很快見到香港有條件和氛圍,可以進一步完成23條立法。
林鄭指出,解說國家安全法的工作非常重要,政府已在過去一段日子裏學習到,應該改善宣傳推廣工作。例如國家安全日已舉辦兩年,這類的宣傳推廣教育活動大有增加的空間,往後既可在學校進行,也可以在社會層面進行。她強調,未來會持續讓市民了解國家安全與自己息息相關,明白國家安全一旦受損,市民日常生活也難以安穩。
林鄭又表示,香港政治環境在過去一段日子艱難,即使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立法及政策都是舉步維艱,等待立法會通過法例及撥款非常多。她說,對部分無法進行的事會接受現實,但不會放棄,強調未來兩年的任期內不會迴避困難。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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