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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檢疫令被判罰款1萬元

2020-05-26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中新社資料圖片)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中新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一名42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例》),今日(2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0,000元。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3月24日在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根據《規例》,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此前,一名60歲男子因違反檢疫令,上周四(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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