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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紹聰引述指「港區國安法」不會照搬內地

2020-05-27
蘇紹聰引述指,「港區國安法」不會將內地的那一套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照搬到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蘇紹聰引述指,「港區國安法」不會將內地的那一套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照搬到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今日(27日)引述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的講話解釋,指香港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相關法律和執行機制的時候,不會將內地的那一套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照搬到香港。

蘇紹聰引述指,全國人大常委會諮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並嚴格遵守「一國兩制」安排,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蘇紹聰指,全國人大決定具體包括授權人大常委會就該制度制定相關法律,這和香港基本法的制定都屬於全國人大行使憲法第62條的職權之一,並不存在違反香港基本法或者與其不一致的問題。此外,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的規定,不代表全國人大沒有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立法的權力。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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