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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建設進程時間表

2020-06-01

【文匯網訊】中共中央、國務院1日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記者梳理了海南自貿港建設進程時間表如下:

2018年4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鄭重宣布,黨中央決定支持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

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推動海南成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桿,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格局,探索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2018年5月20日-8月31日,海南舉辦2018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百日大招商(項目)活動。

2018年7月25日,交通運輸部發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

2018年9月2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要求發揮海南島全島試點的整體優勢,緊緊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和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為我國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

2018年11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於支持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2018年11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支持海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2018年12月7日,農業農村部出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

2018年12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海南省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2月14日,海南發布首批8項自貿區制度創新成果。截止目前,海南已發布7批79項制度創新案例。

2019年2月15日,海南發布《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 ,聚焦海南自貿區、自貿港三大產業類型、十個重點領域、十二個重點產業、「五網」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和民生事業需要等。

2019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受理關於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議案。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正式提上國家重要立法日程。

2019年4月18日,商務部下發《關於支持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9年6月18日,海南省出台《中國( 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瓊港澳遊艇自由行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11月30日,中共海南省委發布《關於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決定》。

2019年11月2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辦、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家能源局、民航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等1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的通知》。

2020年6月1日, 習近平總書記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在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是黨中央着眼於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發展作出的一個重大戰略決策,是我國新時代改革開放進程中的一件大事。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對接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促進生產要素自由便利流動,高質量高標準建設自由貿易港。要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膽創新,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行穩致遠,久久為功。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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