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本港的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抵港入境人士的強制檢疫令措施延至7月7日,以確保本港市民安全。但近期屢見多人因違反強制檢疫令被判刑,與港同心抗疫信念相違反。最新一宗案件是一名51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
被告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被告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2月23日在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另外,在周二(2日)亦有一名43歲男子違反強制檢疫令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星期,此前,在5月26日及5月21日,一名42歲及一名60歲男子亦同樣違反強制檢疫令,兩人分別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4星期。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發言人重申,遵從強制檢疫令對全港同心抗疫至為重要。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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