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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平湖一五萬平米集體土地被劃歸他人

2020-06-17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石華 深圳報道)一份早年間造假的協議書,導致一塊五萬平方米的集體用地至今難以歸還。近日,白泥坑社區代理律師曾洛川向記者反映稱,在沒有收到一分征地補償款的情況下,靠著一份造假的協議書,深圳白坭坑股份公司五萬平方米的集體用地被劃歸他人。

涉事地塊 記者石華攝

涉事地塊 記者石華攝

當事人證實協議書造假

白坭坑社區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南部,距市區僅10公里,周邊臨近多條高速公路、鐵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優越。原白坭坑村為行政村,城市化村改居後,社區管理架構為社區綜合黨委領導下設社區居委會、社區工作站以及股份合作公司。

據曾洛川介紹, 2001年,白泥坑村委發現有5萬平米紅線變為了國有土地。經過調查發現,根結在於深圳柏高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柏高)於1992年5月3日偽造了一份與深圳市寶安縣平湖鎮白坭坑村的協議書,該協議將18萬平米土地以3600萬元轉讓給柏高,之後柏高於1995年5月17日將5萬平米的集體用地轉讓給星江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隨後又發生多次轉讓,如今這塊土地有四本房地產證,四家持證人。

記者從曾洛川提供的「協議書」了解到,該協議書籤訂於1992年,雙方就18萬平米的山地以3600萬元的價格做了簽了協議。但時任白泥坑村委主任劉繼昌表示,「2001年,這份協議書從龍崗國土局複印出來後,我才第一次見到。甲方處的劉繼昌三個字根本不是我簽的,我也沒有在這份協議書上蓋章或者安排其他人蓋過章,村委更沒有收到過柏高一分錢。」

記者從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函件中了解到,2002年,因涉案土地抵押權人申請拍賣所涉5萬平米土地其中一塊時,龍崗區法院向龍崗國土分局去函調查土地情況。龍崗國土分局回函明確 「將該塊土地定性為白泥坑集體用地,轉讓定性為一系列轉讓手續皆不合法,文件票據皆系偽造。」

如今該地塊由四家單位持有四本房地產證 記者石華攝

如今該地塊由四家單位持有四本房地產證 記者石華攝

兩份回復不同結論

事已至此,本應一切劃上句號。然而,1995年,龍崗區國土局為星江實業的5萬平米辦理第一次房地產證,隨後經過多次交易,如今該地塊變為四塊,由四家單位持有四本房地產證。

曾洛川表示,從2001年開始,白泥坑村委多次向龍崗區國土局反應情況,希望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將土地歸還給村委。直到2014年,龍崗區國土局才真正復函稱,當前權利人依法取得涉案宗地,其權益受法律保護,白坭坑與柏高公司星江公司之間糾紛「建議尋求司法途徑解決」。

有白坭坑村民表示,龍崗國土局在2002年確認5萬平米的轉讓手續是偽造的,然而2014年又改口稱土地使用權歸持證人所有。「既然第一本房產證是造假所得,那麼後續的房產證應都不能得到認同。可是龍崗國土局一直都沒有進村瞭解過情況。」

白泥坑村委向相關部門多次反應,2016年1月19日,廣東省國土廳做出答辯,「經過龍崗國土局94年第三次歷史用地會批准,柏高公司原來申請的18萬平米綜合小區用地因環評未通過,改為倉儲用地。基於柏高公司已向村委支付地價款一千多萬元,同意按投入資金返回用地,補辦協議出讓手續。根據歷史用地遺留問題處理辦法,將柏高已支付地價款折返用地面積為五萬平方米。」

村民表態:村集體從未收到一分地價款

白泥坑多位村民表示,「如果不是省國土廳說出真相,至今我們還蒙在鼓裡,白坭坑從未收到任何單位一分錢的征地補償款,卻在政府辦公會議紀要裡赫然記載為『一千多萬元』並以此虛幻數據為基礎,生發後續諸多法律行為後果。」

近日,記者實地探訪涉事土地,據村民介紹,該地塊已於九十年代末建成了多家上規模的工廠,其中一家現已轉型為酒店用品城,而這些工廠企業均是從白坭坑村委直接租地建成的。有村民表示,「因為現有持證人不能出示他們手上的土地已經繳納徵收補償款依據,所以誰也不敢強行佔有這5萬平米土地,但那幾個所謂的現有持證人,有恃無恐,經常干擾社區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

既然當初的協議書已經證實造假,為何會辦理房地產證?柏高到底有沒有支付地價款?如果支付了支付的一千多萬元地價款又到底去向何處?眾多謎團之下,12日,記者去函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崗管理局,然而直到截稿前,仍未有回復。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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