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馬逢國: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案件 不屬行政干預

2020-06-21
馬逢國表示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案件不屬行政干預(中通社資料圖片)

馬逢國表示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案件不屬行政干預(中通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提到,特首應當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案件,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今日(21日)出席一檔電台節目時表示,《國安法》與一般法例不同,如果兩個國家對立甚至敵對,判斷是否危害國安,屬於政治上決定,他不認為有關安排屬於行政干預。

對於人大常委會下星期再開會,馬逢國表示並不意外,期望屆時有港區人大獲邀列席。他認為,港人表達意見的渠道暢通,亦相信中央會留意民間意見,不斷收集各方建議。

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司法獨立最重要是保障法院獨立審判權,而《國安法》屬於國家層面的事,處理案件時很多時牽涉國家機密,中央根據《基本法》已經有權任命兩名法官,如果透過特首指派法官行使參與權,非常合理。

責任編輯:Iris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