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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等政棍申覆核阻警查手機竟獲批

2020-07-05
6月15日,亂港頭目李柱銘(左)到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中新社)

6月15日,亂港頭目李柱銘(左)到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中新社)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的15名攬炒派政棍,早前被控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涉及參與、組織及煽動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將於本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其中5名被告4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禁止警方執行搜查電話的搜查令。法官高浩文在考慮陳詞後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及批出禁止警方執行手令的禁止令。

代表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單仲偕及楊森5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警方於今年6月26日透過律師向被告人發出搜查電話的手令,並指明於7天後將會解封手機。即搜查令在7月3日開始有效,申請方認為電話搜查令界線太闊,完全沒有限制搜查範圍,包括與控罪相關或搜查在相關時間範圍。

申請方續稱,警方在檢取手機兩個月後才申請手令,又在沒有搜查的情況下,於早前聆訊申請已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等於完成調查,可見手令沒有執行需要及合理性等。

高官在考慮陳詞後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及批出禁止警方執行手令的禁制令。法官並指示於7月10日就禁制令繼續與否聽取雙方陳詞。

責任編輯: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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