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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涉國安案控方要證明犯罪意圖

2020-07-11
胡漢清指,市民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控方需要證明犯罪意圖,與其他刑事罪行無異。(資料圖片)

胡漢清指,市民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控方需要證明犯罪意圖,與其他刑事罪行無異。(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今日(11日)在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社會上有聲音擔心香港國安法下,容易誤墮法網。他強調,市民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控方需要證明犯罪意圖,與其他刑事罪行無異。

胡漢清舉例說,如果凌晨3時到飛鵝山高呼「港獨」口號,意圖可能只是發洩;但如果下午4、5時趁學校放學在校外高呼「支持香港獨立」,從環境證據看可能構成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犯罪意圖。

胡漢清指,香港國安法第14條列明的決定是行政決定,國家安全的很多政策因為涉及機密,根本不會公開,也不能公開,所以不受司法覆核。

責任編輯:M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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