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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獨」又播毒 「攬炒初選」涉違國安法

2020-07-11
反對派不顧疫情今明兩天搞「攬炒初選」 ,票站人群聚集,勢必成為播疫高危場所。(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反對派不顧疫情今明兩天搞「攬炒初選」 ,票站人群聚集,勢必成為播疫高危場所。(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由「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策動的反對派立法會選舉所謂「初選」今(11日)明兩日舉行,其中逾八成票站設於反對派的區議員辦事處及「黃店」。多名政界人士指出,反對派利用區議員辦事處搞自己的小圈子選舉,就是公器私用。有市民表示,反對派在第三波疫情下執意搞所謂 「初選」,票站人群聚集,勢必成為播疫高危場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早前接受採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已經生效,第22條指出,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犯罪。曾國衞說:「無論組織安排,或者參與選舉情況,大家都要小心注意,以免誤墮法網。」如果發現「初選」牴觸本港法例和香港國安法,執法部門就會調查,並根據調查情況作出進一步行動。

有政界人士指出,反對派利用區議員辦事處搞自己的小圈子選舉,屬於公器私用。(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有政界人士指出,反對派利用區議員辦事處搞自己的小圈子選舉,屬於公器私用。(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此外,反對派發動所謂「立法會初選」,其實際操作過程可能涉嫌違法。他們早前在一個平台發起眾籌,目標是350萬,以應付選舉論壇、「初選」投票開支等等,據稱目前只籌得160萬元左右。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收受外國資金對香港特區的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均屬犯罪行為。眾籌就是其中一個渠道收取外國資金,駐港國安公署應該要深入調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此前表示,留意到最近傳媒報道及討論「攬炒初選」,該活動當中可能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轉移、保安和銷毀等,該組織必須以嚴謹和負責任的方法處理,公署會關注「攬炒初選」涉及個人資料收集的相關事宜。

責任編輯:M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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