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7歲應屆文憑試考生去年8月機場示威中,向警長掟水樽,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鄭紀航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本案性質嚴重,事發時示威者人多勢眾,被告的行為或會鼓動在場人士,故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他現時只得17歲,並已還柙了22天,加上他主動認罪,表現出真誠悔意,認為可接納報告建議,判他接受感化。
案情指,去年8月13日,逾千名示威者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集結,當晚有人受傷,警方調派救護車將傷者送離現場後,示威者從機場湧到離境大堂外,以硬物襲擊敲打警車,又用鐳射筆照向警方。其間被告衝向警車,向一名剛下車的警長投擲玻璃樽,之後向機場第二區入口時遭警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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